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4:9-10
4:9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4:10 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

亞伯拉罕的「因信稱義」是在受割禮前,還是受割禮後呢?(靈修文章已獲「爾道自建」授權使用)

註釋:
猶太人還有一個重要的歪理:「縱然舊約教導因信稱義,我們也必須有律法,必須有割禮,才能得救!沒有受割禮的外邦人,不能得救!」保羅就用一個未曾受割禮的人,但已經蒙神稱義的人作最好的例證,這就是亞伯拉罕。保羅證明:「因信稱義」的真理是在摩西頒布律法之前,並亞伯拉罕行割禮前已經有。沒有「律法和割禮」,就先有「因信稱義」。「律法和割禮」是後加的,不是必要的。沒有「律法和割禮」,亞伯拉罕也被稱為義!「律法和割禮」不是得救的必須條件!
保羅指出:割禮只是記號和印證(sign, seal)。割禮不是因信稱義的方法,也不是必要的條件。亞伯拉罕未受割禮,已被稱義了!

記號和禮儀為了表達我們內在對神的順服和為主作公開見證的努力,但記號和禮儀不是得救的必須條件。我們也要提防將「教會風俗和禮儀習慣」變成得救的條件或絕對的真理。很多異端的派別,就是藉著「加添」的規矩去操控人的心,引導他們離開聖經真理。異端的特色就是喜歡在「小節上大做文章」。(They are major in minors.)基督徒不要相信和臣服那些超越聖經教導的禮儀或規矩。我們不要建立違反聖經的風俗和禮儀,不要轄制信徒!

思想:
基督徒要否必須受割禮?基督徒要守舊約獻祭的禮儀嗎?
我們記得保羅的教導嗎?(西2:16-17不拘在飲食上,或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。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;那形體卻是基督。)
你曾遇見某些教派訂立了不合聖經真理的風俗和禮儀嗎?你有按照聖經真理行事為人嗎?


牧者心聲:
我要撫心自問:究竟我要做一個控制信徒人心,建立自我安全的教會(王國)?
抑或忠於神的恩典,面對人性的美善和醜陋,迎送一切的讚譽和抵毀,拒絕掌聲燈光的耀目吸引,忠於恩典的信念,釋人於苦,發人於力?走一條常人不會明白的路,承擔苦痛,背負傷患,好像我的主我的神一樣?
讓我在有生之年,繼續學習說一句:我願意。
牧者信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