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以色列人眼中,亞伯拉罕是何等輝煌、榮耀和尊貴的人物。神稱呼自己為「亞伯拉罕的神」,看亞伯拉罕為「我的朋友」。神所揀選的子民被稱為「亞伯拉罕的後裔」。「亞伯拉罕之約」被看為是最核心的聖約。連回教徒也看亞伯拉罕為他們的祖宗。但保羅強調:亞伯拉罕不能「靠行為得救」(justified by works)!世人都有罪,亞伯拉罕也不例外。在亞伯拉罕的肉體裏,能找到的,仍是一個罪人。保羅曾說:「我『找到』一個律,就是當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」(羅7:21)(直譯)。不走因信稱義的路的人是大傻瓜!他一生的奮鬥和努力,最終賺來的不是救恩,他找到的是罪,迎接他的是神的審判!知道自己一生是走恩典的路,走信靠的路的人是蒙福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