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 對長老的敬奉 – 保羅教導會眾要敬奉作長老的人,因為管理教會確不容易,需要有承擔、愛人、愛教會且敢於面對挑戰的信徒。另外,對於善於管理(良好管理)及尤其勞苦傳道和教導(筋疲力盡在教導上)要「加倍」的敬奉,不單在態度、尊重、關愛,亦要給他們報酬,供應他們生活所需要。表達對他們事奉的肯定和鼓勵。這些做法乃跟據舊約聖經的教導(申廿四15、利十九13)及耶穌的教導(路十7)。
b. 對犯罪長老的處理 – 對教會角度肯定是重要的事情,必須公平、謹慎處理。因此,要有足夠的證據(兩三個見證)否則不能成立(林後十三1、提前五19),以免長老被人陷害。倘若證據確鑿,就要在眾人面前受責備。目的:使其餘的人也可以有警愓作用,所謂「天子犯法與庶民同在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