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(蘇景光牧師)

提摩太前書 (蘇景光牧師)

經文:
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行淫和親男色的,搶人口和說謊話的,並起假誓的,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(提前一8-10)註釋:
律法是舊約時代神給人的生活原則,也令人可以親近神,保羅強調只耍人用得合宜,便明白它不是為義人而設立的。反而,律法就是為那些仍在罪中的人,要令他們知道自己仍在罪中而需要悔改。

反省 / 應用:
舊約時代的敬虔生活在於守律法,新約時代有聖靈工作監察我們內心。因此,人需要儆醒自己的生命,神提醒心人總是在恰當時候,人不要像新約時代的死守律法的人,只注重外顯的宗教行為,又或,我們每個星期參與教會聚會、主日學、小組、事奉等等。卻沒有被神掌管的生命,甚少經歷主的提醒,內心仍自我中心,又如何實踐,口只出純粹一些偉論。所謂「有諸於內、形諸於外」,神看心人內心。所以,我們不能單靠事奉工作而取代信仰的素質。

祈禱方向:
求神叫我們做一個表裏一致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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