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下

歷代志下

26) 大大干犯耶和華
28/5/2017


作者:高銘謙(「爾道自建」授權使用,經同工修訂)

經文:歷代志下二十八 1-4,19-25

作者分享:
亞哈斯王是歷代志當中數一數二的惡王,經文指出他大大干犯耶和華(19節),在急難的時候,越發得罪耶和華(22節),當中的「干犯」及「得罪」在原文都是ma’al,亦即是褻瀆神的意思,也有違反盟約的誓言的意思(利二十六15,40;結十七18-20),在祭司傳統中,任何行「干犯」的人都會惹動耶和華他列祖神的怒氣(25節),可見歷代志作者是祭司傳統的支持者,把當中的神學活現在亞哈斯的「干犯」當中。

到底亞哈斯如何「干犯」神?他鑄造巴力的像(2節),行外邦人那可憎的事(3節),並且行了把兒女獻給摩洛的禮祭(3節,利二十2),祭祀別國的神(22-25節),以污穢之物(filth)及不潔(uncleanness)污染了聖所(代下二十九5,16)。在此,我們看見亞哈斯實踐了很多申命記及利未記所禁止的東西,並且是歷代志歷任君王當中第一位行可憎的事(abomination)的王,也是第一位把污穢之物及不潔帶進聖所的王,因此,在歷代志作者的心中,亞哈斯是第一位改變了聖所正常秩序的人,也是破壞了正常敬拜及禮祭的惡人。

23節說明了亞哈斯王祭祀大馬士革之神的原因:
 
因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他們,我也獻祭與他,他好幫助我。

對亞哈斯來說,他的敬拜是功利的,他可以因為利益及得幫助的緣故而輕易放棄信仰,若果神不能為他找到利益,他隨時可以改變去拜別神呢!

思想:
你的信仰是功利嗎?你的祈禱只求益處嗎?你愛禮物本身或是愛賜禮物的神呢?求主幫助我們,不願我們與神的關係只有利益關係,而是忠於信仰,單單敬拜獨一的耶和華,離開任何「干犯」主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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