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3:19-23
3: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。3:20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3:21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3:22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3: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


所有人都犯了罪!所有人都要面對神的審判!所有人都需要福音!(靈修文章已獲「爾道自建」授權使用)

註釋:
經文就是突出「所有人都犯了罪,都缺乏了神的榮耀,都需要耶穌的福音,都需要因信稱義」這個信息。有人依靠堅守所有的法律、緞練良好的道德品格,多讀聖賢之書解決己身的惡行。但是,這都不能使自己得潔淨,更不能被神稱為義人。中國人就用了一句話講這個道理來,「聖人都有錯」,我們根本不是一個完全正直無過的人完全人。一個不完全的人,就是做了很多好事,他仍然是不完全的,都是不能得到神的喜悅的,不能成為神的兒女的,更不能得到救恩。

者分享:
設個比喻罷‧一個「滿身臭汗的人」洗澡,目的是清潔自己。只是他走到污水渠,用污水渠的水來洗澡。我們就知道無論他用了多少水來洗澡,都不能夠清除污穢的,原因是他用錯了方法 – 用污水來清除污漬。我們就是生活在一個世俗的染缸之內,被世俗的思想每天薰陶,我們根本沒有可能用世俗的思維潔淨自己的罪性。久而久之,信徒便失去了生命的動力,也失去了生命的見證。我曾經向一位未信的朋友傳福音。不論向他傳過多少次福音,他總是不信的,原來他看到很多失去見證的信徒,我們是不是其中一個信徒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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