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(蘇景光牧師)

提摩太前書 (蘇景光牧師)

經文:
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,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;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,更當如此。因為經上說:「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他的嘴」;又說:「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。」控告長老的呈子,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。犯罪的人,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,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。(提前五17-20)註釋:
這段經文可以從兩方面的理解:

a. 對長老的敬奉 – 保羅教導會眾要敬奉作長老的人,因為管理教會確不容易,需要有承擔、愛人、愛教會且敢於面對挑戰的信徒。另外,對於善於管理(良好管理)及尤其勞苦傳道和教導(筋疲力盡在教導上)要「加倍」的敬奉,不單在態度、尊重、關愛,亦要給他們報酬,供應他們生活所需要。表達對他們事奉的肯定和鼓勵。這些做法乃跟據舊約聖經的教導(申廿四15、利十九13)及耶穌的教導(路十7)。

b. 對犯罪長老的處理 – 對教會角度肯定是重要的事情,必須公平、謹慎處理。因此,要有足夠的證據(兩三個見證)否則不能成立(林後十三1、提前五19),以免長老被人陷害。倘若證據確鑿,就要在眾人面前受責備。目的:使其餘的人也可以有警愓作用,所謂「天子犯法與庶民同在」

反省 / 應用
教會領袖是直接影響教會、會眾重要人物,因此,在揀選時要嚴謹是必須的,他們的身份應受尊重;這種態度應該也適用於當時人(尊重自已的身份)。信徒應該常常為他們屬靈生命、智慧、能力及家人代禱,以致他們可以積極投入事奉。

祈禱方向:
a. 請為傳道同工、執事的屬命禱告。
b. 為他們的家人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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