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伯勝先生

朱伯勝先生
你可以做的一件事
刊登日期: 2014-12-21
聖誕節快到了!相信大家都預備了慶祝活動,與家人朋友歡聚。商場、食肆早早就提醒我們,聖誕大餐要預早訂位,選購聖誕禮物要捉緊優惠。聖誕佈置、火雞、交換禮物和聖誕大抽獎等等,彷彿充塞了我們的聖誕節。「吃、喝、玩、樂、成為了聖誕節的「主角」!

作為信徒的我們當然明白,聖誕節的主角是「基督耶穌」,聖經中有關祂降生的場景──馬利亞接受聖靈感孕、約瑟從天使中得解疑團、野地裡牧羊人得聞喜訊、東方博士隨著明星而來朝拜,都應該是我們十分熟識及深信不疑的事實。我們的心裡應該被主基督耶穌降世拯救罪人而感動──祂就是天父所賜給我們最寶貴的「禮物」(見約 3:16)。若是這樣,聖誕節正是我們向別人介紹主耶穌的好機會。那麼, 我們預備好和別人分享沒有?

您可能說:「我已經參加了教會的報佳音活動了。」無論大家有否參與,主耶穌更期望的是,我們可向家人、朋友、同事,介紹主耶穌自己!或許您會說,我不懂分享整全福音,可以怎辦?若是這樣,我告訴您可以做一件事,耶穌被稱為罪人的朋友(太11:19)。所以,每個罪人都可以向祂禱告,這一點我們必定要捉緊。在屬靈的身份上,我們可以將主耶穌介紹給人,我們可以對親朋說:「我不是改變您的信仰,我認識的這位主耶穌很愛我,主耶穌願意成為我們的朋友,您願意和主耶穌做朋友嗎?」如他願意。您可以邀請他開聲一同向主耶穌禱告。

感謝神!上月領一位正信奉觀音的婆婆向主耶穌禱告,本週我有機會與另一位婆婆午膳交通,婆婆的印傭是位伊斯蘭教徒,我就邀請這位傭人祈禱,她就在食肆裡,一句句跟著我向主耶穌禱告,接受主耶穌成為她的朋友。那麼她在信主的路上,已經踏前了一大步,離救恩不遠了!

「人子來,也吃也喝,你們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,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。!」(路7:34)

作者:朱伯勝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