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3:7-8
3:7 若神的真實,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,為甚麼我還受審判,好像罪人呢?3:8【直譯】為甚麼不說,正如我們被人這樣毀謗,他們說我們是這樣說:「我們可以作惡事,以致好事能來!」他們的定罪是應當的。


神子民「真正的特權」﹕不犯罪、倚靠神、行善的特權!(靈修文章已獲「爾道自建」授權使用)

註釋:
人類一大問題,就是喜歡找藉口去犯罪!找藉口讓神不能懲罰他們!當人類墮落時,神問亞當:「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麼?」亞當沒有承認自己的罪,卻推卸責任,責怪女人,也責怪神,說:「你所賜給我,與我同居的女人,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,我就吃了。」人的問題就是不肯悔改,卻常找藉口犯罪,找理由去埋怨神。人追求「可以犯罪,但不被懲罰」的特權。羅馬書第三章的開頭就是處理這大問題。

牧者分享:
人類就是這樣,正當發現有問題,便喜歡推捨責任,爭相說別人的罪和軟弱,而對於自己所作的敗德敗行卻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。這樣的人,屬靈的生命經已降到最底點了,但表面上仍然受人愛戴尊崇。這只不過是一生過著虛有其表的生而已,騙到別人,不能騙到上帝,也不能騙到自己。詩篇139篇裡,詩人求主鑒監己心。又要我們逃避少年人的私慾(提後2:22)。最近的經歷很寶貴;師母到加拿大公幹差不多一個月了,這期間我每日返家後,都是一個人獨處的。感謝主,蒙主保守,上帝封閉了我的眼晴,使我不看我不應看的東西,也封閉了我的歪念,使我想不到不應想的事,這都是神的工作,目的是神親自使我每日過著手潔心清的生活。我們真的需要主光照我們,不單光照我們的屬靈生命,也光照我們的壞習慣、壞脾氣或骯髒的情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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