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世傑先生 (興田)

張世傑先生 (興田)
“這些”
刊登日期: 2015-10-17
他們喫完了早飯、耶穌對西門彼得說、約翰的兒子西門、你愛我 比這些更深麼。約21:15

上主日下午,楊錫鏘牧師帶領我們40多位肢體一同經文默想,席間,他提到:“愛,是一個非常困難的題目,是我們難以明白和掌握的。”這句話在我心裡反覆盤旋,這星期一直思想“愛”這課題。約翰福音21章,耶穌三次向彼得問愛,第一次,耶穌問彼得,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?

“這些”原文是眾數,究竟是指當時剛吃完的早飯,還是早前打來的153條魚,抑或是漁船、漁網?答案未能定論。但耶穌在這裡用一種對比方式來論及“愛”,“這些”對比於耶穌,究竟彼得愛那個深一些?

在人生不同的階段,我們有不同的至愛,小時候的玩具,青少年的夢想和友誼,長大後的工作、愛情和家庭,交織生命中一個個愛的故事。但是,愛原來有深淺的,愛是有專一和普及之分,愛有物慾的滿足,亦有純潔真誠之愛,更有神聖超越的愛。

神對我們的愛,是神聖不可比擬的,祂為我們犧牲,是我們不能明白的。而祂對我們的期望,是要我們盡心、性、意、力去愛祂。究竟全能自足的獨一神,為何竟要卑微輭弱的人來愛祂?是自戀狂,需要人的敬拜和愛慕?答案當然不是。神重視祂跟我們的關係,祂不計較嫌棄我們的罪性和輭弱,主動尋找我們,當我們拒絕丢棄祂時,祂竟願意為我們犧牲。愛的難明,莫過於此。

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學習愛神愛人,從喜歡、感激、專一到犧牲。或許我們都要問自己:我愛神,比這些更深嗎?

作者:許亞光牧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