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培明牧師

陳培明牧師
靠主放下 (Let God let go)
刊登日期: 2021-11-07

星期日,在一個安息禮拜裡,見到一位相識接近四十年,但鮮有見面,在別會事奉的教牧同工,我們偶爾談起往事。言談之間,他說:「我們所認識的這位弟兄改變了很多。」我心裡想,「是嗎?」其實我並不相信。


之後的一天,我們又在殯儀館見面,出席出殯禮。他又說:「另外有一位弟兄,他改變了很多」。我心裡除了說「哦!」一句之外,顯出莫不關心的反應。


看來,這位同工好像是扮演「和事佬」的角度,希望我與他們和好,原因是這兩位弟兄經已「覺悟前非」了,向好的方面改變了。談起這兩位弟兄,他們在我開始作傳道人的時候,經常針對我。與我交談的時候,經常帶著傲慢的態度,說話語帶「單打」和踐踏。在待人處事的時候,帶給周邊的人,也對我做成極深的傷害。但畢竟事隔了接近四十年了,我經已原諒他們了,又忘記了他們對我的惡(forgive and forget)。只是,正當這位教牧同工再次提起這兩位弟兄的時候,這些傷害又好像再次復活了,似乎在經已「癒合」的傷口再切一刀。


星期四的下午,在偶然的機會,與第三位經已認識了幾十年的弟兄傾談。這位弟兄最近才知道我經已返回香港事奉,所以特意與我電聯,希望可以與我交談一下。這位弟兄,無獨有偶,在我開始事奉的時候,也是對我十分不客氣,用差勁的態度對我的。

有時候想,這麼多人對我不好,是否因為我做錯了甚麼?又或我先用差勁的態度對待他們,使他們報復?但始終,有同工作「和事佬」,又有人主動「找」我。莫非我真的要找他們問個清楚,問個明白嗎?所以,「誰是誰非」的問題,就不再需要尋找答案了,因為日久見人心,只有上帝知道。

「放下」,是基於甚麼原因?別人對自己說聲「我錯了」?又或因為他經已作出「合理的賠償」?是因為主。


……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,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,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,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,與神和好了」。(2: 15-16)